背景、問題和分析 住宅物業管理工作涉及面廣、需要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形成合力,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規范各方履職。當前,物業管理服務市場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物業管理與基層社會治理融合不夠。一方面,住宅物業管理涉及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與規劃、城市管理等多個職能部門,聯合執法、執法銜接不夠順暢,導致綜合行政執法難以向住宅小區延伸,亂搭亂建、違規裝修、毀綠種菜等行為難以杜絕;另一方面,多數街道、社區沒有專門的物業管理機構和專職工作人員,對物業管理各方的指導監督力度有待增強; 三是服務意識有待增強。有的物業企業和員工對物業服務的認識還停留在管好公共設備設施以及做好環衛和保安工作的層面,不能提供較為精準的基本服務和個性化服務,導致物業服務“質價不符”,給業主造成收費高、服務差的印象。四是業主自治制度有待健全。議事規則、管理規約等業主自治制度是業委會日常工作的依據,但有些業委會決策程序不夠透明,業委會行使業主權力,由于服務意識和服務能力有所欠缺,有的業委會成員無法很好地履行職責。 建 議 一是強化街道、社區黨組織在業委會建設中的政治引領、組織引領、能力引領的地位和作用,依法理順街道和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社區居委會、業委會、物業的管理協調運行機制。推動街道(鄉鎮)設立物業管理辦公室,配備專兼職人員,明確工作職責。加快推進城市管理與街道、社區基層治理體系對接,完善以街道、社區為主體的物業管理矛盾糾紛投訴受理和調解處置機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