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現代化的城市生活離不開交通工具,最常見的就是兩輪的摩托車、電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但是這些車子因各種原因,掛牌的比例不高,也就造成第三者責任險和人生意外險等重要的保險都沒有投保。一但出現交通肇事,得不到保障。當前關于這些兩輪車的管理工作屬于交通警察的職責,在交警那里,這些兩輪車跟其他大型機動車一樣,都是在定點的部門、地點定時來上牌年檢等工作。但兩輪車價值量低,大家都不會很重視這些事情,而且也很怕麻煩,造成相當一部分都不會主動去接受各種管理。導致我們交警很辛苦,常常要上街檢查,但因為此類事情的小處罰,根本起不到應有的作用。 為此我建議,這些價值量低的兩輪車,將其相關管理工作,特別是上牌年檢等常見普通工作,下放到基層社區,由社區的警衛室以及其他可以代辦的部門履行部分管理職能。一是符合中央提出的簡政放權,二是可以極大方便老百姓辦事,更容易把這個事情辦好,讓更多人掛牌上保險,三是現在的技術手段已經可行了,很多事情只要一個終端就可以辦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