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工業強國都是技師技工的大國,我們要有很強的技術工人隊伍”。加強產業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對加快我區產業高質量發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具有現實和長遠的重要作用。 我區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數量偏少,結構和分布不合理。人才結構上,高級技師、技師比例較低。行業分布上,機械加工、汽車駕駛員、電工等通用工種多,冶煉業、現代服務業、家庭服務業及健康養老業等新興產業少,與產業發展需求仍不相適應。同時,高技能人才主要分布在國有大中型企業,民企和中小企業少。二是保障機制不到位。有些企事業單位對技能人才不夠重視,技工院校高級工以上畢業生在參加企業招聘、確定工資標準、職稱評定、職位晉升等方面仍然不能按照全日制大專學歷享受相應政策待遇。三是企業主體作用發揮不足。不少企業把職工技能培訓當作可做可不做的工作,多數企業對職工技能教育培訓的投入遠未達到國家規定的占職工工資總額1.5%的標準。存在企業用工依賴政府招聘,技術工人依賴政府培養的現象。企業參與校企合作的積極性不高,校企合作層次低,效果不盡理想。為此建議: 一、完善高技能人才的培養體系。一是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實施精準的培訓補貼政策,依托行業龍頭企業、職業技術院校建立職業培訓公共服務中心,為企業職工、勞動者個人開展有針對性、實效性的職業技術培訓。二是鼓勵職業院校開展技能人才培養培訓。鼓勵職業院校利用師資、設備等優勢,針對企業用工需求,開展就業前培訓、在崗技能提升培訓、轉業轉崗培訓等短期培訓。三是積極探索“互聯網+”等新型融合式培訓。引進優質互聯網培訓資源,鼓勵各類培訓機構開展線上培訓與線下實訓相結合的“互聯網+”培訓服務。 三、健全高技能人才的激勵保障機制。一是提升技能人才政治地位。積極推薦技能人才中的先進模范人物作為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人選。二是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積極穩妥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引導企業科學確定技能人才薪酬水平。三是優化技能人才服務環境。研究高技能人才的住房、子女入學、醫療、家屬就業、療休養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使技能人才與管理、科技等人才享有同等待遇。 四、落實高技能人才培養政策。一是落實財政投入政策。將技能人才發展相關經費納入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加大對技能人才培養的支持力度。二是落實技工院校畢業生待遇政策。對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技能人才,在全市企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工齡計算、考核定級、職位晉升、職稱評定等方面分別與大專、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



